秋溪赖氏孔銮公祠(主一堂)章程
(2022年4月3日经全祠族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)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孔銮公祠(主一堂)为秋溪赖氏崇恩堂位下父、子合一的家族祠堂,位于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赣江源镇秋溪街头(旧称竹子坝)。
第二条 孔銮公祠(主一堂)是本家族施行教化、敦亲睦族、敬祖祭祀的场所,以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爱祖国、正族风、固本源、弘祖德、育族人、施善举、振族威、和众族、兴百业为活动宗旨。
第三条 孔銮公祠(主一堂)以本祠堂赖氏家族世系为组织区域,凡此范围内的赖氏家族成员不分男女老幼均为自然成员(以下简称族员)。
第二章 权利与义务
第四条 本祠堂家族所有成员,不受年龄、性别、婚否的限制,包括赖家收养、领养的异姓,只要认可本祠堂章程,愿意履行其中的权利义务,都是本家族的族员。
第五条 族员的义务
(一)学习、了解祠堂章程,执行理事会的决议;
(二)遵纪守法,守族训家训,做爱国爱族爱家公民;
(三)乐善好施,克己奉公,自觉搞好家族团结,维护家族稳定大局;
(四)接受理事会的领导,完成理事会和所在谱箱(族员)代表交办的任务;
(五)积极参加家族活动,自愿交纳有关活动费用。
第六条 族员的权利
(一)不论辈份高低、财富多寡,均享有平等参加族中活动的权利;
(二)有向理事会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;
(三)有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议事表决权;
(四)有批评、检举和揭发族中违法乱纪的权利;
(五)有请求权、申诉权。
第七条 族员代表的特别权利义务
(一)享有选举和被选举理事会、监事会成员、谱箱代表的权利;
(二)有协助谱箱代表执行理事会决议,管理本谱箱族员和事务的义务。
第八条 谱箱代表的特别权利义务
(一)享有选举和被选举理事会、监事会成员、族员代表的权利;
(二)有组织带领族员代表执行理事会决议,管理本谱箱族员和事务的义务。
第三章 组织架构
第八条 孔銮公祠(主一堂)(以下简称本祠堂)以理事会为日常管理机构,最高权力为本祠堂族员代表大会。
第九条 本祠堂另设监督事务委员会,履行监督、核查职能,向本祠堂族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。
第十条 根据家族事务需要,本祠堂可常设或临时性(阶段性)设立专门工作委员会(小组),在理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。
第四章 选举
第十一条 本祠堂理事会理事、监事和谱箱代表从族员代表中产生,每届任期为五年,可连选连任,如需改变任期由理事会族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。
第十二条 每届理事会理事由7-9人组成,设主任1人、副主任1人、秘书长1人,理事成员中设兼职会计、出纳各1人。监事会设监事长1人,监事3人。
第十三条 参选理事会(监事会)成员基本条件:
(一)遵纪守法,无违法犯罪记录;
(二)拥护本祠堂章程,有参与管理祠堂事务的意愿;
(三)热心家族公益事业,在家族中具有一定的影响,能积极参加家族的各项社会性活动;
(四)能为家族事务献计献策,并身体力行办实事,处事公道,有无私奉献精神;
(五)已推选为所在谱箱族员代表。
第十四条 当选理事会正(副)主任、监事会监事长条件:
(一)具备理事会(监事会)成员的基本条件;
(二)政治素质好,有较强的洞察、判断、决策和组织协调能力;
(三)在家族中有较大影响力,处理家族事务有一定的经验;
(四)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身体健康,能坚持正常工作;
(五)担任主要职务者最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5周岁。
第十五条 选举程序:
(一)所有族员按照家族脉系自然归属各谱箱,并参加所在谱箱的选举和被选举;
(二)每个谱箱按照其成员数的10%推选族员代表若干名,再在族员代表中推选谱箱代表1人,报当届理事会同意后成为下届理事会换届选举人和被选举人;当选谱箱代表和族员代表的年龄限定在30-75周岁之间。
(三)在三分之二族员代表到会(包括以网络通讯方式参与)的前提下召开族员代表大会,提名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候选人,并以差额选举办法(举手或投票方式)选出下届理事会和监事会组成入员;
(四)召开当选理事会第一次会议,推选出理事会主任、副主任和监事会监事长各1人,并明确成员职责分工;
(五)向族员代表大会宣布当选理事会(监事会)组成人员名单及分工。
第十六条 当选理事、监事和谱箱代表在任期内因事因病或其他原因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,应自然退出,由理事会议从当届族员代表中择优补选缺额;当选理事、监事和谱箱代表在任期内有违法犯罪行为,或渎职亵职消极怠工,影响工作的,由理事会提请召开族员代表大会进行罢免,并以前述方式补缺。
第五章 工作职责
第十七条 理事会工作职责:
(一)每年召开一次族员代表大会,报告上年工作和财务收支情况,安排下年工作思路、目标计划并组织实施;
(二)每季度召开一次理事会议,不定期听取、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,讨论决策重大问题;
(三)制订、完善族规族纪和相关制度,教育族员遵纪守法、勤劳致富、孝敬父母、尊敬老人、培育后代;
(四)组织筹措祠堂资金,有效管理和运营祠堂所有资产,努力做到保值增值;
(五)定期开展祭祖、孝老、表彰先进、关心下一代和济困等工作,对全体族员实施动态管理;
(六)做好祠堂文化建设管理,持续收集、整理、编写与本祠堂和家族的谱谍、大事记以及重要物件收纳等工作;
(七)加强内外、上下交流,和亲睦族,构建和谐文明的良好家族氛围。
第十八条 监事会工作职责
(一)负责监督理事会章程和重大事项落实执行情况;
(二)负责监督理事会财务收支使用和资产使用管理情况;
(三)负责监督理事会成员履职尽职情况;
(四)负责每年一次向族员代表大会报告监督事项情况。
第十九条 各成员工作职责
(一)主任主持理事会全面工作和财务审批,组织制订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,牵头开好各种会议,积极开展日常工作;
(二)副主任协助主任主持日常事务,分管财务工作;
(三)秘书长负责起草文件,会议记录,建立档案,筹备会议,编写大事记,收集信息和上传下达等日常衔接工作,发挥桥梁纽带作用;
(四)会计负责理事会帐务管理,建立财务档案,向理事会报告财务工作,接受内外监督;
(五)出纳负责理事会日常资金收支管理工作,每年一次向全家族张榜公布当年收支情况;
(六)理事协助主任、副主任做好分管工作;
(七)根据祠堂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,理事会可聘请顾问若干名,负责为理事会把关、定方向,提出决策建议,当好参谋,发挥监督指导作用,避免管理决策上的差错;
(八)监事长负责监督理事会组成人员执行法律法规、祠堂章程及决议的行为,定期检查财务状况和查阅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,核对理事会拟提交大会的会计报告等财务资料,发现疑问可以理事会名义委托外部专业人士帮助复审;
(九)监事协助监事长负责具体监督检查工作。
第六章 议事规则
第二十条 召开理事会议需要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可议事,对重大问题形成决议时需要过半数成员签字同意,并做好记录,必要时形成会议纪要下发传达。
第二十一条 根据议事需要,理事会可以召开扩大会议讨论决策,监事会成员、各谱箱代表或族员代表及其他相关人员参加。
第二十二条 议事按程序进行,与会人员要畅所欲言,各抒己见,在综合归纳的基础上,可采取举手表决,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形成决议;不得按辈份高低、年龄大小、资历或职务来决策族务;各项议事要做到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实行民主决策。
第二十三条 本祠堂理事(监事)会成员均为义务服务本会,平时不领取固定报酬,特殊情况另行约定。
第七章 附则
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秋溪赖氏孔銮公祠(主一堂)族员代表大会制订完善,解释权归祠堂理事会。
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秋溪赖氏孔銮公祠(主一堂)族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之日起实行。